一般來說, 衝動型自殺都是一時衝動, 過後心境平復就會後悔。 對他的幫助也只是消除環境對自殺行為的不良作用, 鼓勵其放下包袱, 返回正常的社會生活。 只要讓他感到溫暖和信心, 危機就可解決。
趨向型自殺獲救者, 由於其自殺念頭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通常於二、三個月內可能會有再自殺行為, 若該行為之次數過多, 容易變成習慣。 因此該類自殺者是需要長期且耐心地陪伴與恢復。 親自陪伴是最好的支援方式, 並提供他有關於創傷的恢復方法, 以支持性的語句, 鼓勵當事人多與他人溝通,
心病還須心藥治, 在挽救回來以後, 對於趨向型自殺獲救者, 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短期內打消其自殺念頭, 防止再尋短見。 由於放不下面子, 破罐子破摔。 也是重複自殺的原因之一(即使對於衝動型自殺者)。 所以一定要樹立其信心。 不要對其另眼看待或有不良暗示。 不能嘲諷。 不能有什麼讓其可能產生誤解的言語或行為。 過於呵護也是不好的。 當然, 言語中儘量不要流露出責駡的意思, 其氛圍、意境和效果應該是溫暖。
在他心境仍沒有平復的時候, 親情和友情是拉住他的最好理由。 在情緒衝動平復以後, 對於自殺獲救者, 我們仍須提供適當的協助, 讓他想開些。 比如說:
1、説明其瞭解應激方式的不當之處,
2、令其信服, 告訴他該怎麼做, 而不是一味否認他原來的做法。 對於自殺獲救者, 思想可能還比較偏激執拗, 立比破更重要。 對解決問題的形式、手段的教授比較容易, 也較容易從利弊得失等出發獲得較快接受, 但如果要治本, 必須説明他樹立正確的目標, 指明發展的方向。 這是很難的, 不但因為思想的轉變潛移默化, 更因為我們很容易處理不當而失去效果。 適當地目標分解, 降低期望, 提高事情的可實現程度, 是緩解壓力、樹立信心的最好方法。
3、協助當事人擴充其人際圈子, 鼓勵他走入人群, 並多多參加社團、集體活動。 或者安排一些能和人多接觸的工作, 比如賣雜貨等。
4、讓他們有這樣一個牢固的觀念:自殺獲救,
在很多情況下, 長期的照護對於家屬和朋友並不現實。 比如, 人必須為了生存或維繫家庭而辛勤工作。 這時必須教會自殺者自行解決心理問題、重返社會的能力。 授之以魚, 不如授之以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