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是眾多的腫瘤中較為常見的一種, 她可以發生在任何的年齡階段及任何的人身上。 雖然淋巴瘤有良惡性之分, 良性的淋巴瘤對治癒患者的影響不是很大, 但是惡性的淋巴瘤若是不及時的治療則是會危及生命的。 那麼淋巴癌對孕婦的妊娠有什麼影響呢?
淋巴瘤的主要病變之一是淋巴瘤細胞的廣泛侵潤而造成的損害, 這在生殖系統也不例外, 再加上接受放療、化療時射線及藥物的進一步損害, 均可能使卵巢及子宮內膜等組織受到破壞, 故女性病人生殖能力減低而不易受孕。 然而,
近年來由於淋巴 瘤治療的不斷進步, 緩解率提高, 生存期延長, 多數病人在緩解期能正常工作和生活, 因而在緩解期內懷孕的可能性也增多。 實際上, 如上一問所介紹, 淋巴瘤合併妊娠的危害還是很大的。 因此, 生育年齡患淋巴瘤的婦女, 即使病情完全緩解, 也應該在兩年內避免懷孕。 通常主張服用雌激素類避孕藥, 既能預防受孕, 又能減輕血小板減少而加重的月經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