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因
低血糖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血糖過低而發病。
正常人血糖低於2.8mmol/L(50mg/dl)時,
腦細胞因缺乏能量引起交感神經過度興奮和腦功能障礙。
血糖越低,
病情來得越快,
持續時間越久,
症狀越突出,
甚至可發生昏迷。
急救不及時可死亡或遺留腦損傷。
二、判斷
1.肝源性:因肝病使肝糖原合成、血糖分解障礙。
2.誘發性:服胰島素、磺胺類藥、降糖藥、水楊酸、保泰松、氨基酸、心得安、美加明或長期服腎上腺糖皮質激素突然停藥者。
3.自發性:多見於饑餓時,
出現肌無力,
定向力減退或消失,
精神異常,
抽搐,
視力減退,
昏迷。
4.反應性:多在食後2~5小時發生。
5.內分泌性:胰島素分泌過多。
三、急救
1.使病人臥床, 安靜休息。
2.輕者口服糖水、甜果汁, 或食用蛋糕食物。
3.重者有條件靜脈點滴5%~10%葡萄糖液。
4.低血糖反復發作, 平時應到醫院查清原因並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