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 子宮內膜癌是發生於子宮內膜的惡性腫瘤, 但是隨著病情的進展, 腫瘤會逐漸侵及肌層, 那時可能轉移即將開始了。 所以, 對於子宮內膜癌的患者僅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是可以保留生育功能的。
通常對於這些打算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 通常採用下面的策略:
1、首先給予大劑量的孕激素治療, 治療的劑量相當於避孕劑量的100倍以上, 治療後三個月應該行子宮內膜活檢, 如果病理結果證實病變有好轉, 應該再用三個月, 隨後予以助孕。
2、如果治療後三個月病理結果提示病變沒有變化, 將再用三個月,
3、如果治療後三個月, 病情有進展, 放棄保留生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