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梅毒患者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感染上梅毒的, 感染上梅毒以後, 經過系統的治療, 有些人覺得已經治癒了, 就停止了治療, 但是有些人其實不知道這個時候只是表面上已經沒有症狀了, 而病毒還沒有治療徹底, 那麼梅毒治癒的標準是什麼呢?讓我們一起瞭解一下吧。
治癒的三個標準:
一、早期
患者在治癒之後要進行臨床與血清學檢查, 愈後的第一年內要每隔三個月複查一次, 之後是每隔半年複查一次。 對於有復發傾向的患者, 可以採用血清加倍的治療方法來進行制止。 對於沒有復發的患者,
二、中晚期
在疾病治癒之後的一年內, 要每隔兩個月複查一次, 第二年之後是每隔半年複查一次, 三年活要進行脊液檢查, 進而判斷是否需要繼續檢查。 對於脊液檢查正常的患者, 可以不用再次複查。
三、妊娠患者
對於這類的患者, 在分娩之前的每個月要檢查i一次血清反應, 在分娩之後要進行隨訪。 對於經過治療之後的孕婦所生產的嬰兒, 要觀察到血清反應轉陰為止, 一旦出現異常地現象, 要及時的就醫。 對於沒有經過治療的孕婦, 要考慮再次進行檢查。
梅毒治癒的標準就是上邊介紹的這些, 只有瞭解了這些以後才能更好的判斷自己的梅毒是否已經被治癒了。 只有在徹底治癒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