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接觸刺激物或致敏物的病史。
2、皮疹發生部位常在接觸刺激物處。
3、皮疹形態常依接觸物的性質不同而有差異, 如致敏物的常為邊緣清楚, 以紅斑、丘疹、水皰為主, 也可發生自家過敏;如為刺激物的則常以紅腫、水皰或大皰、糜爛甚至壞死均可發生。
4、有癢和燒灼感, 重的有痛感、發熱等全身症狀。
5、病程有自限性, 某些致敏物所致者可於除去原因後l至2周皮疹可消退。
6、致敏原皮膚斑貼試驗陽性。 現代醫學對本病的處理原則是停止接觸致敏源, 立即清水沖洗接觸部位, 應用安撫消炎止癢外用及內服抗過敏藥物。
祖國醫學無接觸性皮炎名稱, 常按接觸物加以命名, 如“漆瘡”、“膏藥風”、“馬桶癬”等。 中
中醫認為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的發病機理主要由於人稟性不耐, 皮毛腠理不密, 外受辛熱之毒(接觸某些物質), 毒熱蘊于肌膚而成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