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瘙癢常為皮膚疾病的主要症狀, 有時可並有出疹、抓痕、血痂、苔蘚變樣及色素沉著。
2.根據病史、病情等進行診斷思考, 如:
(1)皮膚瘙癢為突出表現, 全身可無明顯不適者, 多為皮膚科疾病。
(2)因食物、藥物、蟲毒或其他物質過敏、侵襲或中毒所致出疹, 如漆瘡、藥毒、粉花瘡、食魚蟹中毒、野屎風、水毒、沙虱病、惡蟲叮咬等, 一般可通過病史詢問而明確診斷, 且多伴有瘙癢、風團、水腫等症。
(3)年老體弱、氣血虧虛者, 其皮膚瘙癢, 多為血虛風燥。
(4)由情緒波動而引發皮膚瘙癢, 多為肝鬱血虛。
3.皮膚專科檢查, 免疫生化實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