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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把書當玩具“玩”

我們知道, 一歲多的孩子已經開始說話了, 兩歲左右, 父母就可以有意識地給孩子找些圖片或帶文字的圖片來識別;接著買一些小故事畫冊, 給孩子講故事。

也就是在這個期間, 孩子就會對書產生一定的興趣。 那麼, 剛開始的時候, 為了讓孩子瞭解、認識書, 可以給低齡寶寶買一些顏色豐富、質地堅硬的畫書, 不必強求學習書中的文字, 目的只為了讓孩子喜歡上新的一類“玩具”——書。

只有把書當玩具一樣喜歡的孩子, 才有可能產生閱讀的衝動, 才有可能對媽媽給他講書中的故事產生興趣。 而恰恰在後面這個階段,

給孩子講故事的媽媽卻忽視了, 要想讓孩子不從自己的腿上溜走, 最重要的是媽媽要學會講故事。

除了媽媽要用兒童的語言和腔調來念書上的文字。 更要對圖畫中的資訊進行發揮, 比如“鴨媽媽帶著她的孩子們小心翼翼地遊過河”, 講故事時就可以適當發揮:“鴨媽媽‘嘎嘎’地招呼孩子們, 要小心翼翼地過河。 ”

當聰明的孩子在媽媽念書的時候偶爾插嘴, 加入自己的理解或提出疑問時, 媽媽一定要抓住時機耐心回答, 並對孩子的出色表現給予獎勵和表揚。 比如誇寶寶聰明的同時, 親親孩子的臉頰。

對於年齡小的孩子, 用肢體語言來獎勵寶寶, 效果更好。 孩子被抱在媽媽身上, 若媽媽還能跟孩子的頭更貼近一些,

讓孩子感受到媽媽的呼吸, 就能更有效地傳達讀書時的情感。

這種“依戀”的感覺也會成為孩子喜歡讀書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媽媽的摟抱、親吻、鼓勵與表揚中, 對於故事就會很自然地關注。 能把一篇並不很吸引人的故事講得有聲有色, 那才是做媽媽的本事。 在這樣的溫馨讀書環境中, 孩子把對母親的依戀、幸福的感覺無意識地與讀書之間建立起某種聯繫。 就會慢慢喜歡上書籍, 進而喜歡上讀書。

當然, 在對0~3歲孩子培養閱讀習慣期間, 父母也要有意識地在孩子面前表現出自己對閱讀的興趣。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尤其對愛模仿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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