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鼠強的化學名稱為四亞甲基二碸四胺, 為白色晶體或粉末狀, 幾乎不溶于水, 工廠生產出的原藥為白色粉末狀固體, 純度20—50%;市場銷售的產品為每公斤原藥和麵粉(米粉等)200—400公斤, 並添加引誘劑製成, 多為白色粉狀固體, 沒有特殊氣味, 也有製成袋裝的產品。 包裝上多標為“四二四”、“三步倒”、“原子能滅鼠王”、“氣體滅鼠劑”等。 毒鼠強進入體內後作用於神經細胞, 拮抗g -氨基丁酸(GABA)作用, 引起癇性放電。 毒鼠強屬劇毒類化學物。
氟乙醯胺為白色、無臭、無味固體, 易溶于水, 易吸收空氣中水分而潮解, 在鹼性溶液中水解; 水解產物為氟乙酸。
氟乙酸鈉為精細的白色粉末, 有淡的醋酸味。 溶于水, 不易燃。 在潮濕條件下, 與鋁反應生成氫氣。 因性質不穩定, 所以占市場銷售的禁用滅鼠劑的比分較小, 但近年來仍有數起氟乙酸鈉引起的重大中毒事件發生。 引起中毒的機制與氟乙醯胺相同。 毒性較氟乙醯胺高數倍。
1、滅鼠劑接觸史:生產及拌售鼠藥者, 更多為使用中誤服。
2、疾病的群發性:滅鼠劑引起的中毒往往表現為群發, 共同進食或在一起玩耍的同時或先後發病, 且臨床表現相似。
3、潛伏期:氟乙醯胺和氟乙酸鈉多在接觸後20分鐘~1小時內發病, 部分患者潛伏期可達數小時。 毒鼠強一般為10~30分鐘發病, 少數發病可有一定延遲, 我們曾觀察到一例消化道毒物接觸後14個小時發病的病例。 潛伏期的長短同時也與攝入量直接有關。
4、神經系統為主的多系統損害:此三種滅鼠劑均可引起頭痛、乏力、噁心、嘔吐、肝功能改變、肌束震顫等。 隨病情發展, 出現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及全身性陣發性抽搐,
5、氟乙醯胺中毒者在嘔吐物或患者血、尿中檢出氟乙醯胺或氟乙酸;氟乙酸鈉中毒患者生物材料監測氟乙醯胺陰性, 氟乙酸檢出。 應用衍生法氣相色譜測定, 曾測出氟乙酸鈉中毒死亡半年後臟器中的氟乙酸;毒鼠強中毒者在嘔吐物或患者血、尿中檢出毒鼠強, 我們曾在發病兩個月的患者血中測出毒鼠強。
禁用滅鼠劑的包裝千奇百樣,
急救處理:
1、立即清除毒物:口服中毒者可用大量溫淡鹽水洗胃, 一般在發病後24小時內均應洗胃, 持續累計洗胃量不低於10升。 神志不清患者應注意防止誤吸。 無洗胃條件時要爭取儘早催吐。 洗胃後可給予氫氧化鋁凝膠或生雞蛋清保護消化道粘膜。 洗胃後導瀉。 皮膚污染者用清水徹底沖洗。
2、應用活性炭:初次洗胃後經胃管灌入50克活性炭, 留置胃管, 2小時後抽出。 24小時後再灌入活性炭50克, 兒童20克。 留置適當時間後抽出後再拔出胃管。
3、有效的控制抽搐可用安定:成人10-20mg/次,
也可用苯巴比妥鈉:成人0.1-0.2克, 肌注, 間隔4-6小時後可重複一次, 24小時後可重複上述使用過程。
如經上述處理抽搐仍不停止, 可考慮請麻醉科醫生在有人工呼吸設備準備的情況下應用硫噴妥鈉對患者全身麻醉。
4、對服毒量較大或症狀難以控制的患者可給予血液灌注治療。
5、乙醯胺(解氟靈)為氟乙醯胺、氟乙酸鈉中毒的特效解毒劑。 成人每次2.5~5.0g,每日2~4次, 肌注, 或每日0.1~0.3g/kg,分2~4次,肌注,持續用藥5天。可與普魯卡因混合使用,以減輕局部疼痛。毒鼠強中毒無特效解毒劑。對不能排除氟乙醯胺中毒的患者,可在嚴密觀察下試用乙醯胺,以免延誤治療。
6、積極對症及支持治療。心肌損害者用1,6-二磷酸果糖或能量合劑,預防繼發感染,對有精神症狀者可根據表現給相應的治療。
或每日0.1~0.3g/kg,分2~4次,肌注,持續用藥5天。可與普魯卡因混合使用,以減輕局部疼痛。毒鼠強中毒無特效解毒劑。對不能排除氟乙醯胺中毒的患者,可在嚴密觀察下試用乙醯胺,以免延誤治療。
6、積極對症及支持治療。心肌損害者用1,6-二磷酸果糖或能量合劑,預防繼發感染,對有精神症狀者可根據表現給相應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