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腹水患者在進行治療時, 只有根據具體病情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 才能有效緩解身體不適, 達到最佳生活品質。
以下為肝腹水患者參考治療原則:
1、對利尿劑敏感的病人應當以限鹽和口服利尿劑治療, 而不是多次放腹水, 治療肝腎綜合征時應考慮同時應用白蛋白和血管活性藥物如奧曲肽、米多君等。
2、當發現肝硬化腹水患者腹水中PMN計數≥250/mm3, 應當進一步檢測總蛋白、LDH、糖及革蘭氏染色以鑒別自發性腹膜炎和繼發性腹膜炎。
3、病人腹水中PMN計數大於250/mm3, 體溫>100華氏度或37.8℃, 有腹痛、觸痛, 或不可解釋的肝性腦病應當接受經驗性抗生素治療,
4、腹水患者出現腹水感染的症狀、體征或實驗室檢查異常, 如腹痛、腹壁張力大、發熱、肝性腦病、腎衰、酸中毒或外周血白細胞增加, 則應重複放腹水。
5、難治性腹水可以多次治療性放腹水, 病情嚴重者應儘快安排肝移植, 如果不能做腹水穿刺、肝移植, 可以考慮為其做腹膜靜脈分流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