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竇鱗狀上皮癌侵犯眼眶治療方法的選擇, 鬚根據腫瘤的大小、侵犯的範圍、分化程度的高低和病人全身情況綜合考慮。 單純手術治療效果不佳, 即使作鼻竇根治術, 也難獲得令人滿意的效果。 單獨放射治療, 仍可見到殘存的癌組織, 故遠期療效難以改善。 一般認為鼻竇鱗狀上皮癌綜合療法為佳。
1、先放射後手術 此方法日益博得眾多醫生的贊同, 現已成為普遍採用的方法, 其優點為:①腫瘤和其周圍組織未受手術的干擾, 瘤細胞保持其固有的放射敏感性;②大劑量放射照射後, 腫瘤變小或消退, 瘤組織退變,
竇腔內鱗狀上皮癌放射後已明顯縮小, 根據情況採用鼻竇全切除或部分切除加腫瘤切除術。 侵犯眶內的腫瘤處理相當困難, 是保留眼球只切除腫瘤, 或作眶內容摘除或次全摘除, 有時不易做出選擇。 一般認為, 鼻竇的鱗狀細胞癌侵犯眼眶壁, 引起眶壁骨質破壞, 但範圍不廣, 術前經足夠量放射治療, 結膜不水腫, 眼球活動不受限, 眼球位置正常, 放射後眶內的瘢痕腫塊能與正常眶內組織分離, 在切除鼻竇腫瘤和受累眼眶壁的同時, 摘除眶內的腫瘤機化團塊,
2、先手術後放療 以前多採用此方法治療鼻竇腫瘤及侵犯眼眶的腫瘤, 如病變不甚嚴重, 鼻竇和眼眶腫塊可完全切除, 手術醫生對手術效果滿意, 術後就不需放射。 如腫瘤侵犯廣, 醫生對腫瘤的手術切除不滿意, 希望借助術後放療彌補手術的不足。 故先手術後放療多屬非計劃性。 腔內鐳放射現很少採用, 一般採用60Co和直線加速治療機進行外照射。 腫瘤已切除, 照射的目標不準確, 手術區的瘢痕組織形成,
3、手術、放射和化學治療 嚴重的鼻竇鱗狀細胞癌, 不但侵犯眼眶組織, 進入顱內, 也發生了耳後、頜下、頸部淋巴結轉移, 極個別病例癌轉移到身體其他臟器。 應先局部放射治療, 先使腫瘤和腫大的淋巴結變小, 然後手術切除鼻竇、眼眶腫瘤和轉移的淋巴結。 也有人主張先切除較大的腫瘤團塊和腫大的淋巴結, 後進行局部的外照射治療。 再進行全身的化學藥物治療。 鼻竇鱗狀細胞癌侵犯眼眶引起眶內繼發性腫瘤, 治療已超出了眼科醫生能力範圍, 手術時應有耳鼻喉科醫生參與, 若顱底有破壞需神經外科醫生協助。
預後
鼻竇鱗狀細胞癌因在竇腔內生長, 早期無任何臨床症狀和體征, 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非常困難。 當腫瘤已侵犯眼眶, 出現眼部症狀和體征, 或出現血性鼻涕、鼻塞時已屬中晚期, 5年存活率不超過25%。 近年來由於治療方法的改進, 術前或術後高電壓放射治療的應用, 已使5年存活率上升到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