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生骨折, 患者會遭受重大的創傷和痛苦, 所以需要儘快就醫治療, 一旦延誤, 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對於骨折的治療, 我們知道, 其最終目的是使受傷肢體最大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恢復其功能。 因此, 在骨折治療中, 其復位、固定、功能鍛煉這三項基本原則十分重要。 下面專家就來詳細介紹治療骨折的三項基本原則。
1.復位
是將骨折後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 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 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外固定架復位。
2.固定
骨折復位後, 因為其不穩定,
3.功能鍛煉
通過受傷肢體肌肉收縮, 增加骨折周圍組織的血液迴圈, 促進骨折癒合, 防止肌肉萎縮, 通過主動或被動活動未被固定的關節, 防止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等, 使受傷肢體的功能儘快恢復到骨折前的正常狀態。
祖國醫學將其歸納為:①動靜結合:固定與活動相結合, ②筋骨並重:骨折癒合與功能恢復並進, ③內外兼顧;局部治療與整體治療兼顧, ④醫患合作:醫療措施及調動病人的主觀能動性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