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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血糖症的治療

1.對症治療: 

輕度低血糖患者, 可口服果汁或糖水等治療;有服用阿卡波糖史者, 只能用葡萄糖液治療。 對重症或無法口服者用50%葡萄糖液50ml, 靜脈注射。 在大劑量應用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的患者, 存在再發低血糖危險, 需要持續維持靜脈滴注葡萄糖液。 該類低血糖症的患者持續治療至少48h。

2.病因治療:

(1)胰島素瘤:外科手術仍為最有效的治療方法。 對無法手術的癌腫患者, 可選擇化療, 但療效並不理想。

(2)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用激素替代治療, 常用氫化可的松100mg靜脈點滴, 能快速有效地恢復正常血糖水準。

(3)反應性低血糖症:選擇含低碳水化合物及高蛋白的食物,

並注意少量多餐的進食方法;果膠可減輕胃手術後反應性低血糖。 可用普魯本辛15mg, 3/d口服。

(4)酒精性低血糖症:嚴禁酗酒。 靜滴葡萄糖液後尚未能迅速恢復者, 可加用氫化可的松100~300mg, 靜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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