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心臟、動脈、靜脈和微血管內的病理性血栓中, 以冠狀動脈內血栓形成致急性心肌梗死最為嚴重, 若得不到及時處理(包括溶栓治療)則後患無窮, 甚至導致死亡。
20世紀80年代, 由於血管造影和血管鏡技術的應用和廣泛的開展, 從而確立了冠脈內血栓形成是急性心肌梗死的原因, 在胸痛發作4小時以內進行心導管檢查, 約90%的病人有梗死心肌相關動脈的完全閉塞, 並且亦能發現冠狀動脈內血栓形成的證據;若及時地經冠狀動脈或周圍靜脈給予溶栓藥物, 可開放閉塞的動脈, 從而降低近期死亡率。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 時間就是生命。 發病6小時內溶栓, 可降低死亡率30%;在發病1~2小時內溶栓, 可降低病死率50%。 但下述情況不宜藥物溶栓:(1)發病12小時, 尤其24小時以上。 (2)存在禁忌症:腦出血或者未控制的出血;6個月內顱內病變;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壓(血壓≥180/110mmHg);10天內做過外科手術或有嚴重創傷;活動性胃腸道出血等。
20世紀80年代中期已定論, 靜脈溶栓的有效性可與冠狀動脈內溶栓相媲美。 此後, 各國一直著眼於更廣泛和迅速地靜脈應用溶栓劑。 然而, 經藥物溶栓獲益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卻不到一半, 療效亦與人們的期望值存在一定的差距。 那麼, 藥物溶栓緣何不盡如人意?
其原因複雜, 但最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 研究療效高和不良反應少的溶栓藥物勢在必行。 目前使用的溶栓藥物療效存在不足之處, 例如, 所有溶栓藥物均是溶解血栓中的纖維蛋白, 而沒有針對血凝塊本身, 血栓分解的小血塊仍能引起微血管栓塞, 導致心肌嚴重缺血或灶性心肌梗死。
其二, 發病至開始溶栓的時間是重中之重。
其三, 出血的併發症, 令醫患人員慎之又慎。 溶栓藥物常致出血, 從皮下和黏膜的輕度出血至胃腸道出血, 乃至最嚴重的顱內和心肌出血。 這種出血亦與患者的基礎心血管疾病、年齡、性別等因素有關。 若溶栓時適逢上述潛在的危險因素, 則發生出血可能會增加致殘率和死亡率;若思慮過度, 又可能延誤有效治療時機。
綜上所述, 冠心病患者及家屬應學習急性心肌梗死的醫學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