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障礙性貧血的治療原則:早期、足療程(因為治療多在2~3個月後起效, 有的甚至超過半年)、慢減量, 此外聯合用藥如環孢素A(CSA)聯合抗胸腺球蛋白(ATG)等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
治療方法:
①造血幹細胞移植;
②聯合免疫抑制劑治療;
③促造血治療, 如雄激素、造血生長因數等;
④對症支援治療, 如積極控制感染、出血、貧血以及保護臟器功能等。
治療的選擇:
①對於急性/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來說, 主要選擇造血幹細胞移植或聯合免疫抑制劑(CSA+ATG)治療。 具體選擇根據患者的年齡, 一般20歲以下首先選擇造血幹細胞移植;20歲~45歲即可考慮造血幹細胞移植也可選擇聯合免疫抑制劑治療,
②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一般用綜合性治療、CSA、雄激素、必要時可給予造血生長因數等。
③無論對於慢性或者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而言, 對症支持治療都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