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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會誘發再生障礙性貧血

生障礙性貧血(aplastic anemia)簡稱再障系多種病因引起的造血障礙, 導致紅骨髓總容量減少, 代以脂肪髓, 造血衰竭, 以全血細胞減少為主要表現的一組綜合征。

再障的發病可能和下列因素有關:

(一) 藥物 藥物是最常見的發病因素。 藥物 性再障有兩種類型:①和劑量有關, 系 藥物 毒性作用, 達到一定劑量就會引起骨髓抑制, 一般是可逆的, 如各種抗腫瘤藥。 細胞週期特異性 藥物 如阿糖胞苷和甲氨蝶呤等主要作用於容易分裂的較成熟的多能幹細胞, 因此發生全血細胞減少時, 骨髓仍保留一定量的多能幹細胞,

停藥後再障可以恢復;白消安和亞硝脲類不僅作用於進入增殖週期的幹細胞, 並且也作用於非增殖週期的幹細胞, 因此常導致長期骨髓抑制難以恢復。 此外, 苯妥英鈉、吩噻嗪、硫尿嘧啶及氯黴素等也可以引起與劑量有關的骨髓抑制。 ②和劑量關係不大, 僅個別患者發生造血障礙, 多系 藥物 的過敏反應, 常導致持續性再障。 這類 藥物 種類繁多, 常見的有氯(合)黴素、有機砷、阿的平、三甲雙酮、保泰松、金製劑、氨基比林、吡羅昔康(炎痛喜康)、磺胺、甲碸黴素、卡比馬唑(甲亢平)、甲巰咪唑(他巴唑)、氯磺丙脲等。 藥物 性再障最常見是由氯黴素引起的。 據國內調查, 半年內有服用氯黴素者發生再障的危險性為對照組的33倍, 並且有劑量-反應關係。
氯黴素可發生上述二種類型的 藥物 性再障, 氯(合)黴素的化學結構含有一個硝基苯環, 其骨髓毒性作用與亞硝基-氯黴素有關, 它可抑制骨髓細胞內線粒體DNA聚合酶, 導致DNA及蛋白質合成減少, 也可抑制血紅素的合成, 幼紅細胞漿內可出現空泡及鐵粒幼細胞增多。 這種抑制作用是可逆性的, 一旦 藥物 停用, 血象即恢復。 氯黴素也可引起和劑量關係不大的過敏反應, 引起骨髓抑制多發生於服用氯黴素後數周或數月, 也可在治療過程中突然發生。 其機理可能是通過自身免疫直接抑制造血幹細胞或直接損傷幹細胞的染色體所致。 這類作用往往是不可逆的, 即使 藥物 停用。 凡幹細胞有遺傳性缺陷者, 對氯黴素的敏感性增加。

(二)化學毒物 苯及其衍化物和再障關係已為許多實驗研究所肯定, 苯進入人體易固定于富含脂肪的組織, 慢性苯中毒時苯主要固定於骨髓, 苯的骨髓毒性作用是其代謝產物所致, 後者可作用于造血祖細胞, 抑制其DNA和RNA的合成, 並能損害染色體。 改革開放以來, 鄉鎮企業興起, 由於不注意勞動保護, 苯中毒致再障發病率有所上升。 苯中毒再障可呈慢性型, 也可呈急性嚴重型, 以後者居多。

(三)電離輻射 X線、γ線或中子可穿過或進入細胞直接損害造血幹細胞和骨髓微環境。 長期超允許量放射線照射(如放射源事故)可致再障。

(四)病毒感染 病毒性肝炎和再障的關係已較肯定, 稱為病毒性肝炎相關性再障, 是病毒性肝炎最嚴重的併發症之一,

發生率不到1.0%, 占再障患者的3.2%。 引起再障的肝炎類型至今尚未肯定, 約80%由非甲非乙型肝炎引起, 可能為丙型肝炎, 其餘由乙型肝炎引起。 肝炎相關性再障臨床上有兩種類型:急性型居多數, 起病急, 肝炎和再障發病間期平均10周左右, 肝炎已處於恢復期, 但再障病情重, 生存期短, 發病年齡輕, 大多系在非甲非乙型肝炎基礎上發病;慢性型屬少數, 大多在慢性乙型肝炎基礎上發病, 病情輕, 肝炎和再障發病間期長, 生存期也長。 其發病機理仍不清楚。 肝炎病毒對造血幹細胞有直接抑制作用, 還可致染色體畸變, 並可通過病毒介導的自身免疫異常。 病毒感染尚可破壞骨髓微循環。

(五)免疫因素 再障可繼發於胸腺瘤、系統性紅斑狼瘡和類風濕性關節炎等,

患者血清中可找到抑制造血幹細胞的抗體。 部分原因不明的再障可能也存在免疫因素。

(六)遺傳因素 Fanconi 貧血系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性 疾病 , 有家族性。 貧血多發現在5~10歲, 多數病例伴有先天性畸形, 特別是骨骼系統, 如拇指短小或缺如、多指、橈骨縮短、體格矮小、小頭、眼裂小、斜視、耳聾、腎畸形及心血管畸形等, 皮膚色素沉著也很常見。 本病HBF常增高, 染色體異常發生率高, DNA修復機制有缺陷, 因此惡性腫瘤, 特別是白血病的發生率顯著增高。 10%患兒雙親有近親婚配史。

(七)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PNH)PNH和再障關係相當密切, 20%~30%FNH可伴有再障, 15%再障可發生顯性PNH, 兩者都是造血幹細胞的 疾病 。 明確地從再障轉為PNH, 而再障表現已不明顯;或明確地從PNH轉為再障,而PNH表現已不明顯;或PNH伴再障及再障伴PNH紅細胞,都可稱謂再障-PNH綜合征。

(八)其他因素 罕有病例報告,再障在妊娠期發病,分娩或人工流產後緩解,第二次妊娠時再發,但多數學者認為可能是巧合。此外,再障尚可繼發於慢性腎功能衰竭、嚴重的甲狀腺或前(腺)腦垂體功能減退症等。

而再障表現已不明顯;或明確地從PNH轉為再障,而PNH表現已不明顯;或PNH伴再障及再障伴PNH紅細胞,都可稱謂再障-PNH綜合征。

(八)其他因素 罕有病例報告,再障在妊娠期發病,分娩或人工流產後緩解,第二次妊娠時再發,但多數學者認為可能是巧合。此外,再障尚可繼發於慢性腎功能衰竭、嚴重的甲狀腺或前(腺)腦垂體功能減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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