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的化學治療法:極大多數採用聯合化療, 要爭取首次治療即獲得完全緩解, 為長期無並存活創造有利條件。
(一) 霍奇金病:1964年DeVita創用MOPP方案以來, 晚期HD預後大有改觀, 初治者的完全緩解率由65%增至85%。 MOPP方案至少用6療程, 或一直用至完全緩解, 在額外給2療程。 對有明顯全身症狀;骨髓累及;反復化療史;屬淋巴耗竭型或結節硬化型伴縱隔累及者, MOPP的療效較差。 對MOPP也乃要可採用ABVD, 75%~80%可以緩解, 也有用MOPP與ABVD交替治療, 用MOPP治療復發的病例可再用MOPP, 59%獲得第二次緩解。 第一次緩解期超過一年, 則93%有二次緩解希望。
(二)非霍傑金淋巴瘤:化療療效決定於病理組織類型,
1.低度惡性組(表6-10-2)該組Ⅰ及Ⅱ期放療後可無復發, 存活達10年;但Ⅲ及Ⅳ期, 無論放療和化療都未能取得痊癒。 強烈化療雖效果尚好, 但復發率高。 Portlock回顧性分析44例低度惡性組患者的推遲治療的結果, 全部患者中數生存時間為10年, 而且7例有自發性腫瘤消退。 所以主張本組患者盡可能推遲化療治療, 定期密切觀察。 如病情有進展或發生併發症者可給COP或CHOP。 對有全身症狀者可單獨給以苯丁酸氮芥(4~12mg, 每日口服按)或環磷醯胺(每日口服100mg), 以減輕症狀。 如血象抑制不明顯, 可連續口服幾個月。
2.中度惡性組:本組各型, 一旦診斷明確而臨床分期屬Ⅲ、Ⅳ積累及範圍較廣Ⅱ的期,
3.高度惡性組:都應給以強烈聯合化療。 選淋巴細胞型及Burkitt淋巴瘤進展較快啊, 如不治療, 幾周或幾個月內死亡。 對高度惡性組以第二代或第三代聯合化療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