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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鬱藥物使用的10大原則

抗抑鬱藥是眾多精神藥物的一個大類, 主要用於治療抑鬱症和各種抑鬱狀態。 儘管目前有較多的抗抑鬱藥, 但在實際應用時, 還需遵循一定的原則來選擇合適的藥物, 主要有以下幾點:

1、盡可能使用單一的一種藥物。 至少在治療開始時, 為了觀察效果及預防不良副反應, 不宜合併多種抗抑鬱藥。 對難治病例或伴有精神病性症狀時, 則另當別論。

2、初期用藥的原則是劑量應從小劑量遞增, 並要達到充足的治療劑量。 新一代抗抑鬱藥副反應較小, 可以立即應用足量。

3、必須每日堅持服藥, 而病情改善要等到開始治療後2~3周才能逐漸出現,

並且可能出現輕微的副反應但通常會在7~10天后消失。 患者在停藥前應該徵求醫生的意見。 在情況改善後應至少繼續抗抑鬱劑治療三個月。

4、對於有自殺意念的患者避免一次處方大量藥物, 以防意外, 可以使用危險性較小的藥物。

5、如果患者過去對某種藥物療效滿意, 可以再次選用該藥物。

6、如果患者年齡較大或有軀體疾患, 可選用較少出現抗膽鹼能和心血管副反應的藥物。

7、如果患者伴有焦慮或睡眠困難, 可選用鎮靜作用強的藥物。

8、如果患者以精神運動性抑制為主的病人, 可以選擇鎮靜作用較小的藥物。

9、當伴發精神病性症狀時, 可與精神病藥聯用或同時合併電休克治療。

10、價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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