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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應對藥物肝損傷方法

在各種肝臟損傷中, 藥物可誘導肝臟損傷是我們知之最少的一類肝病。 藥物使用過程中, 因藥物本身或及其代謝產物、或由於特殊體質對藥物的超敏感性、或耐受性降低所導致的肝臟損傷等都稱為藥物性肝損傷。 臨床上可表現為各種急、慢性肝病, 輕者停藥後可自行恢復, 重者可能危及生命、需積極治療、搶救, 慢性損傷的後果可發展成肝臟纖維化或肝硬化以及肉芽腫性肝炎。 如類似“病因不明肝炎或肝硬化”的診斷就會通過仔細地瞭解到患者既往存在長期藥物應用史而得以證實。

目前我們日常生活中接觸的藥物及保健品已超過3萬種,

明確可以引起藥物性肝損傷的藥物超過1千種, 因此, 藥物性肝損傷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嚴重公共衛生問題。

走出認識的誤區

誤區一:有毒的藥物才會損傷肝臟。 實際上, 藥物誘導的肝損傷既可以是直接藥物毒性所致, 更可能是免疫介導的損傷或藥物代謝的酶的異常所致。

誤區二:中草藥是安全的, 至少不會引起嚴重肝病。 事實並非如此, 多數病人認識不到所謂自然保健藥物對人體也有非常不同的作用。 例如, 土三七可誘發病死率很高的“肝竇阻塞綜合征”。 另外, 包括草藥在內的中藥, 不僅單一草藥成分複雜, 方劑成分就更為複雜, 可能會造成嚴重急性肝炎, 甚至急性肝衰竭等後果。

不僅一些植物藥有毒, 還包括一些特殊動物和礦物質, 其中, 動物的毒性可能更大。

瞭解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生機制

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生除了與個體的性別、年齡、營養狀態、肝臟基礎疾病、混合用藥種類、飲酒等影響因素有關外, 還與個體的遺傳因素密切相關。

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現

由於藥物性肝損傷可能是急性發病, 也可能是隱匿性發作, 患者接觸可疑藥物後, 發病前通常有一定的潛伏期, 時間可為數天、數周或數月。 因此, 對於大多數藥物來說, 幾乎無法確知藥物性肝損傷的確切時間點。 一般而言, 常規肝功能檢查中的酶學指標活性增高, 通常可反映肝損傷的存在的信號。

藥物性肝損傷的臨床確認

藥物性肝損傷一般可分為急性和慢性。 急性藥物性肝損傷通常是第一次發病, 肝功能異常持續在半年以內;發病2次以上或肝功能異常持續半年以上則為慢性藥物性肝損傷。 由於藥物性肝損傷的臨床表現不僅呈多樣性, 而且缺乏特異性, 因此臨床診斷無統一的標準, 必要時要根據肝組織的病理診斷加以證實, 若能夠早期識別, 停藥後, 病變常可逆轉。

藥物性肝損傷的治療

首先, 應立即停用肝損傷藥物、且應儘量避免使用化學結構或藥理作用與致病藥物相同或相似的藥物。 其次, 應根據醫生的建議加用保護肝細胞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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