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服藥:癲癇患者應嚴格按照醫生的囑咐調整藥物的種類及劑量, 原則上以最少的藥物、最小的劑量控制發作為前提, 服藥時期應自發作控制後持續2-4年, 然後在1-2年內逐漸減量、停藥, 一定要堅持每日服藥, 擅自停藥或減量常會引起發作。
2、心理因素:癲癇患兒常常受到家長的過分照顧和重視, 也有的受到老師和同學們的歧視, 這兩種現象均對患兒的心理造成不良影響, 因此家長和老師、同學們要正確對待他們。
3、勞逸結合:若癲癇患兒智力正常, 應上學讀書。
4、定期隨訪:癲癇患者服藥期去醫院隨訪療效, 觀察藥物的副反應及毒性作用。
5、注意安全:癲癇未完全控制前有隨時發作的可能, 所以嚴禁游泳、攀高、騎自行車基在河邊玩, 過馬路要遵守交通規則, 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