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孩子由於幼時放鬆管教而無所專長, 倒是在某些“旁門左道”上功力不淺。 在他們看來, 一個陔子跑得再快, 跳得再高, 足球踢得再出色, 都不及學習成績單上的幾個好分數。 所謂“專長”僅指課堂上老師灌輸的、社會上諸多父母所宣導的概念, 知識與前途僅屬於此。 而這一切都要求孩子必須規規矩矩, 不可越雷池一步, 道理是: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紀律是成功的保證。
從小坐得正, 長大行得端。
自由散漫令你一事無成。
因此, 當他們看到自己的孩子是如此“循規蹈矩”地按照社會觀念所描畫的路線一步一步前進時,
而另外一些做父母的則為紀律對孩子的束縛深感不安。 他們發現被紀律約束的孩子有碌碌無為的傾向——缺乏想像和創造力、感情麻木、性情憂鬱, 儘管沒有給家庭惹禍招災, 卻也不曾給自己和父母帶來什麼可以誇耀的東西。
我們從這兩方面情況可以看出, 紀律之于孩子以及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反映在父母要求孩子“守規矩”的態度上。 這種愛護和關心方式, 由於建立在某種“條件”的基礎上, 因此其所得的效果便也往往似是而非。
孩子不會滿足于父母給他們安排的活動範圍, 他們要求行使自己有限的、也是天生賦予的權利。 而有時父母強加在他們身上的“規矩”, 正是束縛了他們的要求。
心理學家在分析了孩子與父母之間的健康的}目互關係後指出:在教育孩子時, 應當把紀律理解為財心理、智慧和性格上的磨煉, 以便使孩子成長為善於自我控制和能夠進行創造性思維及活動的有責任感的社會成員。 他認為, 如果孩子能夠感受到父母的無保留的愛, 那麼他就會使自己成為他們所期望的人, 在遵守紀律方面, 並不感覺那是一種束縛。 這樣他們便也會採取更加積極的態度, 聽從父母的教誨。
父母應該瞭解孩子的心理、性格在不同時期所表現出來的不同特點。 對孩子在某些時候表現的自由散漫, 應加以分析, 有時甚至應該給予適當的鼓勵。
允許孩子的一時散漫, 理解孩子的某些要求。
強加給孩子的“規矩”, 儘管是出於良好的願望, 也可能造成孩子一生的遺憾。
孩子並不一定不能接受父母的嚴厲,
在“規矩”之內, 使孩子盡可能自由。 這聽起來矛盾, 做起來難, 但其結果正是你所期望的。
尊重孩子, 孩子也會尊重你。 儘管你的“規矩”並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