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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齡准媽媽孕早期護理指導

大多數准媽媽在確定自己懷孕後都會有各種各樣的擔心, 如:我該什麼時候去醫院檢查呢?在這個時候都有哪些檢查項目?檢查的專案會不會對胎兒產生影響? 如果檢查出問題該怎麼辦?作為大齡媽媽的我, 在檢查的項目上有什麼特殊之處麼?等等。 下面我們將針對30歲以上准媽媽在孕早期產檢進行簡要的介紹, 以便准 媽媽做到心中有數, 避免不必要的擔心。

孕期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 醫生是以周為單位來計算妊娠的時間。 這個孕周的計算是從未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 7天為一周。 根據妊娠的周數,

將妊 娠分為早孕期、中孕期以及晚孕期。 妊娠12周以前稱為早孕期, 13~27周稱為中孕期, 妊娠28周以後為晚孕期。 如果妊娠過程一切正常的話, 在孕早期應該 每四周到醫院進行一次產前檢查。

初次產檢

准媽媽應該在停經68周左右去醫院進行妊娠試驗, 以儘早確定懷孕、計算預產期並進行必要的檢查。 有些准媽媽過於心急, 在停經還未滿4周時就去醫院檢查, 這樣做會影響檢查結果的準確性。

在進行妊娠試驗確定懷孕的同時, 醫生可能還會和准媽媽介紹建立孕婦保健手冊的相關事宜, 進行血壓、心律、體溫、體重的測量和血尿常規、超聲、婦科等相 關檢查, 這些都是初次產檢的主要內容, 但是大多數醫院不會安排准媽媽在進行初次產檢時進行上面提到的所有檢查,

而是選擇其中的幾項, 其他的專案會安排在以 後的定期產檢時進行。 由於不同地區、不同醫院的習慣不同, 初次產檢的檢查項目安排也會有所差別。

建立生育健康卡

這是准媽媽在孕早期需要提前考慮的一個問題。 目前大多數醫院都要求准媽媽提前確定在哪裡分娩, 方便在醫院建卡。 各家醫院都有一個最 後期限, 比如28周之前必須確定。 正常情況下, 只要第一次檢查的結果符合要求, 醫院就會允許建病歷。 如果從其他的醫院轉過來, 雖然可以帶著原來醫院的化驗 單, 但不全的專案, 必須要在新醫院重新補做, 合格後才可以建病歷。 建卡對準媽媽而言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這樣每次去醫院不用自己帶著一大遝檢查結果跑來跑 去, 只要帶著自己的病歷卡, 掛號後護士就會把您的病歷直接送到大夫手中。 千萬不要忽略建病歷卡的手續辦理, 因為如果萬一不小心在醫院的期限之內還沒有辦 理, 孕晚期出現意外的時候, 醫院很有可能沒有床位來收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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