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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椎病患者轉院的標準

頸椎病病情不同, 治療時間的早晚不同, 預後可能相差很大。 一般來講, 椎間盤突出或脫出致病的患者預後大多較佳, 痊癒後如果能注意防護, 則少有復發者;中央型頸椎病治療收效快、效果好;如果椎管矢狀徑明顯狹小, 同時伴有較大骨刺或是後縱韌帶鈣化者, 預後普遍較差;病情發展到後期處於重度狀態, 尤其是脊貿接近完全變性, 已失去回復可能的患者順後最差。 此外, 伴有全身嚴重疾患或主要臟器(心、肺、肝、腎等)功能不佳者, 預後亦差。

頸椎病患者的轉院標準

以下幾種頸椎病情況應及時轉院治療。

1.頸型頸椎病 經長期非手術療法無效, 而且嚴重地影響正常工作或生活者, 可考慮轉院手術治療。

2.神經根型頸椎病 正規而系統的非手術治療3—6個月以上無效, 或非手術治療雖然有效但反復發作, 而且症狀比較嚴重, 影響正常工作或生活者;由於神經根病損導致所支配的肌肉進行性萎縮者;有明顯的神經根刺激症狀、急性劇烈疼痛, 影響睡眠與正常生活者。

3.脊髓型頸椎病 脊髓型頸椎病一經確診, 又無手術禁忌證, 應轉院手術治療。

4.椎動脈型頸椎病 頸性眩暈有淬倒史, 經非手術治療無效者。

5.交感神經型頸椎病 症狀嚴重影響患者生活, 經非手術治療無效且證實為節段性不穩或椎間盤膨出者可考慮轉院手術治療。

6.其他型頸椎病(目前主要指台道受壓者) 如因骨贅壓迫與刺激食管引起吞咽困難, 經非手術療法無效者, 應轉院將骨密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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