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感染者處於無症狀期時, 沒有出現愛滋病症狀的特異性, 身體狀況視個人體質的差異, 或多或少可以從事一定的體力勞動。 可是, HIV本身的傳染性會使健康人受到潛在的威脅。 所以, 本著對他人、對社會負責的態度, 有些工作不適宜由HIV感染者或愛滋病患者來承擔。
例如, 醫護人員, 醫院內的保潔、護理工人, 由於其本身承擔和病人健康息息相關的工作, 存在傳染的可能。
托兒所、幼稚園工作同樣不適宜HIV感染者或愛滋病患者來做。 幼小的兒童自我保護能力較差, 在日常的生活、玩耍中容易碰傷, 摔傷等,
同樣, HIV感染者或愛滋病患者也不宜從事餐飲業的工作。 餐飲業操作間的刀具、利器較多, 發生劃傷的機會多, 會使同事或顧客增加感染的可能。
這樣的職業不再一一列舉, 作為社會的一員, 應當對每一位社會成員負責。 HIV感染者或愛滋病患者在保護自己的同時, 也要注意保護身邊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