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愛一個人, 你會在想到要見到他/她時而神經兮兮的翹首以待, 當他/她離去時有帳然若失;
太愛一個人, 你會剛說再見卻又心生思念;
太愛一個人, 你會因為他/她的溫柔而滿懷甜蜜, 更會因為他/她的冷漠而鬱鬱寡歡.
太愛一個人, 會被他/她牽著鼻子走, 如被魔仗點中, 完完全全不能自己。 從此, 你沒有了自己的思想, 沒有了自己的喜怒哀樂, 你以他/她為中心, 跟著他/她在一起時,
太愛一個人, 會無原則地忍受他/她, 慢慢地他/她習慣於這種縱容, 無視你為他/她的付出, 甚至會覺得你很煩, 太沒個性, 甚至開始輕視, 怠慢, 不尊重你……
太愛一個人, 你無異于一支蠟燭, 奮不顧身地燃燒, 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 待蠟燭燃盡, 你什麼都沒有了。 而對方只是一個手電筒, 他/她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 永遠保持活力。
太愛一個人, 他/她會習慣你對他/她的好, 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 忘了你也一樣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他/她完全被你寵壞了。 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他/她也會愛你十分, 愛是不講道理的, 所以很多時候, 愛也是不平等的。
不要愛一個人愛的渾然忘卻自我。
所以, 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 八分已經足夠了。 剩下的兩分, 用來愛自己。
愛是毒藥, 說, 容易, 做到, 很難。
如果你做不到, 那至少就不要太過分的愛, 世上所有的事都不能超過他/她額定的範圍, 適可而止就可以了, 風雨由天, 聚散隨緣, 距離也是一種美, 愛自己多一點, 你的生命留給自己作主, 不要老是忘不了在你生命中出現過的人, 其實他/她們都是過客, 只有善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