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患有皮膚病去醫院就診時, 醫生提到激素, 似懂非懂的部分患者第一反應就是不用激素, 即所謂的“談激素色變”。 其實大可不必。
激素分為糖皮質激素、鹽皮質激素和性激素。 它們是由人體腎上腺皮質分泌。
腎上腺皮質由三個帶組成, 球狀帶合成和分泌鹽皮質激素, 束狀帶分泌糖皮質激素, 網狀帶分泌性激素。 我們通常所說的激素就是糖皮質激素。 糖皮質激素主要影響糖、蛋白質代謝, 對鈉、鉀作用較弱。 鹽皮質激素主要影響水鹽代謝促進儲鈉排鉀。 性激素包括雄激素和雌激素。 在此我們只談糖皮質激素。
應用激素一般權衡利弊, 該用的必須用。
例:皮膚科的大皰性皮病(天皰瘡、類天皰瘡、妊娠皰疹等), 重症藥疹(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SJS/TEN, 多形性紅斑等), 自身免疫性結締組織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等)等嚴重皮膚病應首選激素否則會危及生命。 另外部分嚴重過敏性皮膚病(重症接觸性皮炎、較重的急性蕁麻疹等), 血管炎, 嗜酸粒細胞增多性皮炎等, 適量、短期應用激素可明顯提高患者的生活品質。
一般而言, 在醫生正確指導下適量、科學應用激素是非常安全的。 否則, 長期自行購買濫用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