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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奇金淋巴瘤的五期療法

霍奇金淋巴瘤(Hodgkin?s disease)又名淋巴網狀細胞肉瘤是一種慢性進行性、無痛的淋巴組織腫瘤。 近年來, 由於病理分型、臨床分期與放療、化療、手術治療等的聯合應用, 療效有顯著提高。 早期診斷、治療可能獲得痊癒。

根據專家們等提出的治療原則, 可按五期治療如下。

1、Ⅰ期 分化好的頸部高位淋巴結、縱隔與腹股溝淋巴結病變, 採用局部放射治療。 劑量與3~4周內給予30~40Gy, 可使80%病兒的局部腫物得到控制, 一般量大劑量為35Gy, 僅個別病例需加大至40Gy。

對於Ⅰ期病變, 亦可採用手術, 術後再進行放射治療。

2、Ⅱ期 縱隔與主動脈旁淋巴亦採用放療,

劑量最好不超過30Gy, 因心臟與脊柱對放療的耐受性很差。

3、其他類型或部位的Ⅰ與Ⅱ 除局部放射治療外加用化療。

4、Ⅲ期 以化療為主, 加用放療。

5、Ⅳ期 以化療為主, 並對巨大的瘤塊加用放療。

在生長發育比較迅速的小兒時期, 必須慎重地考慮治療的副作用。 由於放射治療可以影響骨骼與軟組織發育, 甚至影響生長, 因而在8歲以下的小兒, 盡可能少用放療以手術與化療代替。 脾切除應推遲至5歲以後。

對於病理分化不佳的、危險部位的Ⅰ、Ⅱ期, 或無條件進一步分期的Ⅰ、Ⅱ期和所有的Ⅲ期, 應採用化療與局部放療交替進行的治療方案, 如開始用化療兩個療程, 然後用放射治療, 此後再用化療個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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