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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障礙的治療方法是什麼?

智力障礙(MR)又稱智力缺陷, 一般指的是由於大腦受到器質性的損害或是由於腦發育不完全從而造成認識活動的持續障礙以及整個心理活動的障礙。 由於遺傳變異、感染、中毒、頭部受傷、顱腦畸形或內分泌異常等有害因素造成胎兒或嬰幼兒的大腦不能正常發育或發育不完全, 使智力活動的發育停留在某個比較低的階段中, 稱為智力遲滯。 由於大腦受到物理、化學或病毒、病菌等因素的損傷使原來正常的智力受到損害, 造成缺陷, 則稱癡呆。 那麼, 智力障礙的治療方法是什麼?

兒童有明顯的智力低下大多數在嬰兒期就容易識別,

然而輕度弱智往往進入小學之後學習困難才發現。 若發現有運動發育落後, 對外界反應遲鈍, 語言發育差, 表情呆板或有特殊面容者, 應儘早到醫院檢查, 以便及早診斷, 作出相應的治療。

有些先天性代謝異常病, 例如苯丙酮尿症、同型胱氨酸尿症、楓糖尿症、組氨酸血症, 半乳糖血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克汀病)等, 若能在新生兒期作出診斷及時治療, 多數病兒智力可免受損害或病情得到控制。 以苯丙酮尿症、克汀病為例, 如能在生後3個月作出診斷及時治療, 多數智力可以恢復正常, 超過6個月治療, 幾乎不可避免地智力受到損害, 如果3~4歲以後再治療, 病孩的身體發育亦有困難。

克汀並苯丙酮尿症, 在早期症狀不典型, 很難發現, 往往出生後數月之後才能發現, 但這時卻已到了難於治療的程度, 智力障礙很嚴重了。 因此, 有不少國家對上述遺傳病在新生兒期就進行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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