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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痙攣症的激素治療

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癲癇綜合征, 嬰兒痙攣症主要發生在1歲以內的幼兒身上。 無論患兒的年齡、病因有無、治療是否及時, 都可採用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與強的松進行治療。 但應用該方案進行治療的患兒需進行基礎腦電圖(EEG)及頭顱CT平掃, 治療時刻首先選ACTH或強的松。 下面有專家為你做一下治療的過程和方法:

方案一:首選ACTH。

若首選ACTH, 則初始劑量20u/d, 2周時評價療效, 如果有反應(EEG有改善及驚厥停止)即經減量停藥;如果無反應, 用量增加至30 u/d, 再用4周評價療效, 無論是否有效均減量, 停藥。 如果復發重復原有效療程,

如果患者對ACTH治療無反應, 且未用強的松治療過, 可從ACTH停藥後1周開始給予強的松治療。

方案二:首選強的松。

若首選強的松進行治療, 則初始劑量2mg/kg·d, 此後使用方法類似于ACTH用法, 2周時評價療效。 如果患者對強的松無反應, 且未用ACTH治療過, 可在強的松停藥後1周開始使用ACTH。

在使用ACTH或強的松治療的整個過程中, 需要切觀察患兒的血壓, 並每週複查血清電解質。

若患兒對激素治療無反應, 則應選用抗癲癇藥控制驚厥發作, 一般選用丙戊酸和安定類藥物, 多數採用丙戊酸鈉與氯硝安定聯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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