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發生在人體的表面皮膚, 人們能夠直觀的發現到。 皮膚癌的發病速率很快, 復發的可能性也很大, 一般在治療後的一年之內就會出現復發的情況。 很多人也就放鬆了警惕, 以為疾病已經恢復, 不需要再進行治療或者護理了, 從而忽略疾病復發的可能, 引起了更難以面對的局面, 針對皮膚癌復發該怎樣做呢?
其中對於身體素質差, 導致機體抗病能力下降, 而導致的皮膚癌復發。 患者在接受治療時, 首先要考慮的是患者的身體素質受否可以接受此種治療措施, 再考慮其治療措施是採取根治性還是姑息性的治療。
而對於首次治療不徹底導致的皮膚癌復發, 患者首選治療措施還是採用手術治療, 有效的切除病變的組織細胞, 促使皮膚癌患者的恢復。 但是為了更徹底的消除癌組織, 皮膚癌患者在進行手術治療後, 可在進行為期半年到一年的鞏固治療, 其中較為常見的治療措施有放射治療、化學治療及中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