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腫瘤轉移至股骨近端而引起骨癌可以通過手術來進行治療, 其手術治療方式多樣, 包括以腫瘤切除、關節置換為主的重建方式以及以病灶刮除、骨水泥填充、內固定為主的手術方式等兩大類型, 且二者的操作時間無明顯差別。
骨轉移癌患者手術的主要目的是緩解疼痛和恢復功能。 對下肢骨轉移癌患者而言, 手術應該採用有效而持久的手段, 避免進行再次手術操作, 並同時滿足早期負重的要求。
股骨近端承受的重量相當於體重的6倍, 相比其他部位而言, 在內固定方式的選擇上, 要使用足夠強壯並且使用持久的重建方法。
進行腫瘤瘤段切除的手術方式在控制腫瘤方面也優於病灶刮除的患者。
這是由於進行病灶刮除的患者術後通常需要進行放療控制局部病情,
在增加了患者的治療週期的同時,
也因放療導致骨折癒合緩慢,
甚至不能癒合,
進而導致採用DHS及髓內針和骨水泥填充的方式難以保證術後有效的負重,
並且隨著時間的延長可能會出現內固定失效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