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 可以肯定地說, 癌症不會傳染。 當然肝癌也不會傳染了!
如果有乙肝會傳染所謂傳染, 簡單地說, 就是某種疾病從一個人身上通過某種途徑傳播到另一個人身上。 傳染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易感人群, 三者缺一不可。
臨床資料證明, 癌症病人本身並不是傳染源。 曾做過這樣的實驗, 從癌症病人身上取下的癌組織直接種植在另一個人身上, 並不能成活生長。 儘管目前認為某些癌症的發生與某些病毒有關, 如:子宮頸癌, 鼻咽癌, 白血病, 但至今還不能證實感染上某些病毒就一定地得某種癌症的說法。
再說, 目前世界上未將癌症列為傳染病, 收治病人也沒有採取像傳染病那樣的隔離措施。 腫瘤醫院的醫護人員, 他們的癌症發病率並不比一般人群高。 動物實驗也證, , 將患癌動物和健康動物長期關在一起, 經過反復觀察和檢查, 也未見有任何傳染現象。
任何癌症到了晚期時, 都會轉移到其他器官並造成該器官功能的衰竭而逐漸導致死亡。 肝癌也不例外, 但晚期的肝癌在發生其他鄰近器官的轉移之前, 便已經出現生命危險, 主要是由於85%以上的肝癌是原發於以肝硬化為基礎的肝臟上。
因此, 肝癌在晚期不僅因為其本身已侵入正常的肝細胞, 使得原有肝硬化的肝功能出現衰竭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