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皮膚疾病在治療時首選都是外用藥, 濕疹也不例外, 但臨床上在應用外用藥時, 強調“兩個正確選擇”, 正確選擇劑型和正確選擇藥物, 要想取得好的療效, 這二者缺一不可。
一、正確選擇劑型:選擇劑型應根據濕疹的分期來判斷, 不同的症狀表現適用劑型也不同。
急性期:以紅斑、丘疹或水皰為主, 可伴有不同程度的水腫或滲出、滲液時, 用振盪劑或粉劑;有大量滲液時, 用溶液冷濕敷, 外用油劑。
亞急性期:此時炎症已消退。 如果患者皮損呈糜爛並伴有少量滲液, 還是可以使用溶液冷濕敷, 外用油劑或糊劑;如果皮損呈丘疹或小片增厚,
慢性期:皮損表現為皮膚增厚、角化、乾燥和浸潤。 浸潤肥厚為主的, 可先用乳劑和軟膏;苔蘚樣變為主的, 可選用軟膏、酊劑及硬膏。
二、正確選擇藥物:
1、應用藥物從低濃度開始, 逐漸升至高濃度。
2、選擇藥物時也應同時考慮患者的自身情況, 如年齡、性別、皮損情況等。
3、使用藥物時要注意觀察有無過敏或刺激現象, 一旦發生應立即改用其他藥物。
4、不能長時間只用一種劑型或種類的藥物, 以免產生耐藥性。
三、使用方法要注意
振盪劑如爐甘石洗劑, 使用前應搖動晃勻。 而濕敷的溶液則應保持清潔, 敷料應保持濕潤。
藥物塗抹後, 清理時應避免使局部受到刺激, 洗劑用溫水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