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不可以懷孕?大量資料表明, 當類風濕性關節炎母親患有繼發性乾燥綜合征, 抗體檢測為陽性時, 可導致新生兒紅斑狼瘡。 但是, 類風濕關節炎本身不會對胎兒造成影響, 類風濕關節炎女性患者是可以生育的, 但一般來說, 必須以病情得到適當控制為前提。
因為類風濕關節炎病人在病情處於活動時, 一方面即使懷孕, 在服用較多藥物的情況下, 很難保證對下一代不會產生影響。 若病情較嚴重, 除了關節外, 其他部位如心、肺等也都會累及, 一旦妊娠, 便有危及病人生命之虞。 另一方面,
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不可以懷孕?另外一個其決定作用的因素就是用藥問題。 其實在女性患者妊娠期間, 體內的雌激素和孕激素血濃度增加, 這些激素的某些抗炎作用能夠緩解關節症狀, 大部分病人在妊娠初3個月病情能緩解, 而產後病情通常加重。 因此在妊娠時可以停藥, 尤其是停用有可能影響胎兒發育的藥物, 一般認為, 孕前半年應停用甲氨喋呤、硫唑嘌呤等具有生殖細胞毒性的藥物, 非甾體類抗炎藥、柳氮磺嘧啶、氯喹、雷公藤等藥物在孕前3個月應停服。 另外, 類風濕性關節炎用藥歐寧其動物生育研究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