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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膿性關節炎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一、一般治療

1、補液, 糾正水、電解質紊亂, 必要時少量多次輸新鮮血。 增加高蛋白質、高維生素飲食。 高熱時行物理降溫。

2、抬高患肢與制動, 以減小關節面壓力, 解除肌肉痙攣、減輕疼痛。 常採用皮膚牽引或石膏托板將患肢固定於功能位。

3、急性炎症消退後2~3周, 應鼓勵病人加強功能鍛煉。 可配合理療。

4、關節引流:可減少關節腔的壓力和破壞, 減輕毒血症反應。

關節穿刺引流, 用生理鹽水沖洗, 每天1次。

關節切開引流術:若關節穿刺不能控制症狀, 或關節位置難作穿刺術, 應及時基本建設開引流。

關節鏡灌洗術:創傷較手術切開引流小,

可最大限度反復灌洗關節腔。

二、藥物治療

1、使用有效抗生素, 根據治療效果及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高整抗生素。 應儘早足量、長期應用對致病菌敏感的抗生素。 急性期, 需靜脈給藥, 感染控制後, 改為口服, 至少用至體溫下降, 症狀消失後2周。

2、關節穿刺抽液、沖冼、注入有效抗生素, 一般1~2天穿一次, 至關節無滲液為止。

三、手術治療

全身治療與急性化膿性骨髓炎同, 如為火器傷, 應做好初期外科處理, 預防關節感染。

局部治療包括關節穿刺, 患肢固定及手術切開引流等。 如為閉合性者, 應儘量抽出關節液如為滲出液, 或混濁液, 即用溫熱鹽水沖洗清亮後, 再注入抗菌素, 每日進行一次。 如為膿汁或傷後感染,

應及早切開引流, 將滑膜縫於皮膚邊緣, 關節腔內不放引流物, 傷口亦可用抗菌藥物滴注引流法處理, 或局部濕敷, 儘快控制感染。 患肢應予適當固定或牽引, 以減輕疼痛, 避免感染擴散, 並保持功能位置。 防止攣縮畸形, 或糾正已有的畸形, 一旦急性炎症消退或傷口癒合, 即開始關節的自動及輕度的被動活動, 以恢復關節的活動度。 但亦不可活動過早或過多, 以免症狀復發。

1、經全身及關節穿刺沖洗治療效果不好, 或髖關節化膿性炎症一旦確診, 應立即切開引流、沖洗, 以免關節破壞, 或向周圍擴散造成骨髓炎。

2、當關節強直於非功能位或有陳舊性病理性脫位影響功能時, 應行矯形術。 如截骨、關節融合及關節成形術等。

患者恢復期應該注意休息, 適量勞動, 勞逸結合。 保持皮膚清潔衛生, 防止感染。 遵照醫囑, 按時服藥。 定期門診隨訪。 如有紅腫等感染現象應立即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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