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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的病因有哪些

人體溺水後數秒鐘內, 本能地屏氣, 引起潛水反射(呼吸暫停、心動過緩和外周血管劇烈收縮), 保證心臟和大腦血液供應。 繼而, 出現高碳酸血症和低氧血症, 刺激呼吸中樞, 進入非自發性吸氣期, 隨著吸氣水進入呼吸道和肺泡, 充塞氣道導致嚴重缺氧、高碳酸血症和代謝性酸中毒。 可有兩種情況:

1、幹性淹溺

喉痙攣導致窒息, 呼吸道和肺泡很少或無水吸人, 占淹溺者的10%~20%。 人入水後, 因受強烈刺激(驚慌、恐懼、驟然寒冷等), 引起喉頭痙攣, 以致呼吸道完全梗阻, 造成窒息死亡。 當喉頭痙攣時, 心臟可反射性地停搏,

也可因窒息、心肌缺氧而致心臟停搏。 所有溺死者中10%~40%可能為幹性淹溺(屍檢發現溺死者中僅約10%吸入相當量的水)。

2、濕性淹溺

人淹沒于水中, 首先本能地引起反應性屏氣, 避免水進入呼吸道。 但由於缺氧, 不能堅持屏氣而被迫深呼吸, 從而使大量水進入呼吸道和肺泡, 阻滯氣體交換, 引起全身缺氧和二氧化碳瀦留, 呼吸道內的水迅速經肺泡吸收到血液迴圈。 由於淹溺的水所含的成分不同, 引起的病變也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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