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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得哮喘能用藥嗎?

孕期女性哮喘用藥是哮喘治療中的一種特殊情況。 既要讓哮喘得到良好的控制, 使母嬰順利渡過孕期和分娩, 又要求能預見和避免藥物可能給胎兒帶來的危害。 因此, 哮喘藥物的選擇與應用, 對孕婦及其家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孕期女性哮喘的病情複雜多變, 有時甚至是戲劇性的, 常讓人難以準確預料。 現代醫學研究證實, 哮喘對孕婦及胎兒都有影響, 約有三分之一的哮喘患者孕期病情加重, 在病情加重的孕婦中, 以妊娠第29至36周時最為嚴重。 但嚴重哮喘只要給予恰當的處理, 就不會對妊娠及分娩產生不良後果,

相反, 若不能有效地控制哮喘發作, 就會給孕婦及胎兒帶來很大的危害。 大多數患者過分擔心孕期哮喘用藥對胎兒產生的有害作用, 而往往忽視了哮喘本身對孕婦及胎兒生長發育的不利影響。 因此, 孕期應用藥物控制哮喘是非常必要的。

哮喘孕婦最關心的莫過於哮喘藥物的致畸作用, 事實上可導致胎兒畸形的關鍵時期是在妊娠第8至12周, 之後用藥則一般不會引起胎兒嚴重畸形, 但有可能影響胎兒組織器官的功能。 專家們對哮喘藥物的致畸形作用做過以下分類:

一是無危害類, 但實際上這類藥物目前並不存在。

二是無明顯危害類, 如間羥舒喘靈、色甘酸鈉、氯苯吡胺等, 這類藥物是安全的,

常規使用無妨。

三是不能排除危害類, 如舒喘靈、異丙喘定、氨茶鹼等, 這些藥物也可使用。 但氨茶鹼大劑量使用可能有害, 小劑量或服用控釋劑, 因避免了血液藥物濃度波動過大, 不但安全而且有助於減少哮喘夜間發作, 但因刺激性大而不能以霧化吸入製劑使用。 一般劑量口服或霧化吸入激素類藥物如地塞米松、氫化可的松、強的松等治療孕期哮喘有良好效果, 且不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 目前被認為是哮喘治療的首選藥物, 但大劑量長期使用對孕婦及胎兒都是十分有害的。

四是明顯危害類, 如去甲腎上腺素、鹽酸腎上腺素等, 對這類藥物除病情危急非用不可外, 一般不應使用。

五是絕對禁忌類, 如抗代謝類藥物及細胞毒性類藥物。

此外, 孕期哮喘患者還應避免使用諸如四環素、鏈黴素、卡那黴素、丁胺卡那黴素、慶大黴素、環丙沙星、氟呱酸和磺胺類藥物, 並不宜使用未經滅活的病毒疫苗, 一些免疫療法亦不適用於孕期哮喘患者。

鑒於吸入性藥物具有避免或減輕藥物全身毒副反應的優點, 因而是孕期哮喘用藥的理想選擇。 對輕度哮喘患者可單獨使用短效的舒喘靈、間羥舒喘靈霧化製劑;中度患者可加強吸入激素類及色甘酸鈉霧化製劑;重度患者除給予大劑量激素吸入外, 還可加用長效舒喘靈霧化製劑, 如療效仍不滿意, 可連續口服大劑量激素強的松3~7天, 然後逐漸改為吸入性激素應用。 其實, 給予適當劑量的黃體酮亦有利於控制孕期哮喘。

對大多數孕期哮喘患者來說, 當接近分娩期時就無需再用藥物控制疾病發作。

除了醫生對藥物的選擇及應用外, 孕婦及家人有必要瞭解一些有關哮喘方面的醫學知識, 學會最基本的病情觀察方法, 掌握哮喘霧化吸入劑的操作要領以及藥物劑量、用藥間隔時間、療效判定標準等, 這樣, 可增加孕婦及胎兒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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