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a干擾素:500萬單位(可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適當調整劑量), 每週3次或隔日1次, 皮下或肌肉注射, 一般療程為6個月。 如有應答(有效), 為提高療效亦可延長療程至1年或更長。
應注意劑量及療程的個體化。 如治療6個月無應答者, 可改用其他抗病毒藥物。
2.聚乙二醇干擾素a-2a:180mg, 每週1次, 皮下注射, 療程1年。 劑量應根據患者耐受性等因素決定。
3.拉米夫定:100mg, 每日1次口服。 治療1年時, 如用PCR法檢測不到乙肝病毒DNA, 或其濃度低於檢測下限, 穀丙轉氨酶恢復正常, 乙肝病毒e抗原轉陰但未出現乙肝病毒e抗體者,
4.阿德福韋酯:每日1次口服。 療程可參照拉米夫定。
5.恩替卡韋:0.5mg(對拉米夫定耐藥的患者為1mg), 每日1次口服。 療程可參照拉米夫定。
拉米夫定、阿德福韋、恩替卡韋同屬核苷類抗病毒藥物, 是不同時期抗病毒治療的代表藥物。
它們有共同特點, 例如抗病毒效力較強, 使用期間沒有明顯副作用。 但是也有同樣的問題, 就是療程漫長, 不能輕易停藥, 一旦停藥有可能出現反彈和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