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對自己的精神狀態、所患疾病的認識能力稱為自知力, 精神病患者常缺乏自知力, 認為自己很正常, 沒有精神病, 輕症者可部分保留自知力, 能夠意識到自己的異常表現, 嚴重精神分裂症患者可完全喪失自知力, 自知力是判斷病情嚴重程度、藥物療效的重要指標。
精神病發病早期, 患者一般能夠認識到自己的精神狀態有異常, 有些患者可以自行就診。 隨著病情的進展, 患者自知力下降, 嚴重者不承認自己有精神病, 堅決拒絕檢查治療, 甚至懷疑他人精神異常。 自知力較差的精神病一般都不能配合治療,
經過急性期的治療, 患者的精神症狀會明顯改善, 自知力也會逐漸恢復。 一般自知力的恢復在症狀消失之後, 也有些患者先出現自知力的恢復, 從而意識到精神症狀是不正常的, 能夠配合治療, 精神症狀才逐漸消失。 自知力隨病情的輕重而變化, 因此可以通過患者自知力恢復情況, 判斷治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