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癌放射治療包括根治性和姑息性兩大類。 照射方法包括外放射和腔內放射、術前放射和術後放射。 治療方案的選擇, 需根據病變部位、範圍、食道梗阻程度和患者的全身狀況而定。
頸段和上胸段食道癌手術的創傷大, 併發症發生率高, 而放療損傷小, 療效優於手術, 應以放療為首選。
凡患者全身狀況尚可、能進半流質或順利進流質飲食、胸段食道癌而無鎖骨上淋巴結轉移及遠處轉移、無氣管侵犯、無食道穿孔和出血徵象、病灶長度
放療源的選擇可採取以下原則:頸段及上胸段食道癌選用仞Co或4-8MVX線;中胸及下胸段食道癌選用18MV或18MV以上X線照射,
術前放療主要適用於食道癌已有外侵, 臨床估計單純手術切除有困難、腫瘤在放療後可部分退縮而獲得切除機會者。 術前放療的劑量為30~70Gy/4 -8 周, 放療後4 -6周再作手術切除。
對姑息性切除後腫瘤有殘留、術後病理檢查發現食道切端右痛潯涖、豐術切緣過於狹窄、腫瘤基本切除但臨床估計可能有亞臨床病灶殘留者, 應進行術後放療, 以提高5年生存率。 術後放療劑量為50 -70Gyo 近有學者建議採用食道癌體外三野照射法、超分割分段放療, 以及採用食道腔內近距離放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