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療俗稱“照光”, 食管癌放射治療的適應症較寬, 除了食管穿孔形成食管瘺, 遠處轉移, 明顯惡液質, 嚴重的心、肺、肝等疾病外, 均可行放射治療。 具體要求:
①患者一般情況在中等以上;
②病變長度不超過8釐米為宜;
③無鎖骨上淋巴結轉移, 無聲帶麻痹, 無遠處轉移;
④可進半流食或普食, 無穿孔前徵象;
⑤無顯著胸背痛;
⑥應有細胞學或病理學診斷, 特別是表淺型食管癌。 照射劑量及時間:通常照射腫瘤量為60 - 70 照射單位/周。 當照射腫瘤量達10 - 20Gy/ 周時, 食管黏膜會水腫, 可以加重咽下困難'一般可不作契「理:當照射量達30 - 40Gy/ 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