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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確診的糖尿病人,如何正確選擇降糖藥?

若病人首次確診時有典型的多飲、多尿及體重減輕的症狀, 不必先試用單純飲食治療。 若無酮尿, 可立即開始使用口服SU類降糖藥, 同時配合飲食控制。

若病人首次確診後, 沒有症狀或症狀很輕者, 可先進行單純飲食治療一個月, 此時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教育, 使病人瞭解糖尿病的基本知識及飲食控制的重要性, 能自覺地與醫生配合。

此段時間也可配合運動鍛煉, 尤其是肥胖病人更應以運動減輕體重。

(1)非肥胖型NIDDM病人:於單純飲食治療一個月後, 若空腹血糖仍>11.1mmol/L(200mg/dl ) 者, 可開始給予磺脲類藥物治療。

初次劑量應根據有無症狀及血糖情況確定。

若無糖尿病症狀空腹血糖11.1mmol/L(200m g/dl)者, 上述劑量加倍, 即D860 1g/日或優降糖2.5mg/日、或達美康80mg/日, 或吡磺環己脲5mg/日, 治療一周仍控制不滿意應快速增加劑量;若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狀, 一般血糖多>13.9mmol/L(250mg/dl), 應選用降糖作用強的藥物且劑量要增大, 優降糖7.5~15mg/日, 或吡磺環己脲30mg/日。

(2)肥胖型NIDDM病人:經飲食治療1個月後, 若空腹血糖>11.1mmol/L者可開始服用雙胍類藥或拜糖平, 經治2周空腹血糖仍>11.1mmol/L者可加服磺脲類藥;肥胖型NIDDM病人, 經飲食治療1個月後, 若空腹血糖>16.7mmol/L(300mg/dl)者, 應開始服用磺脲類藥治療, 用藥 7~10天, 若血糖下降不顯著, 則加服雙胍類藥或拜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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