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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性皮炎病因病機

中醫認為, 本病因感受濕熱毒邪(或接觸某種物質), 由於稟賦不耐, 皮毛腠理不密, 毒熱蘊於肌膚而發病 。 毒熱之邪外襲, 與氣血相搏, 發于肌膚則皮損潮紅、腫脹, 熱盛肉腐則見糜爛滲出, 熱灼津液則口幹。 溲赤便幹, 舌紅, 苔薄黃, 脈弦數則皆為毒熱內盛之征 。

西醫按接觸物的性質和發病機理的不同, 分原發刺激反應和變態反應兩類。 任何人接觸前者均可迅速發病;後者的接觸物無刺激性, 僅發生在少數事先致敏的個體, 且有一定的反應期。 可引起本病的物質不勝枚舉, 有的有刺激性, 有的無刺激性,

還有的介乎二者之間。 常見的類別有:①紡織品、皮革、塑膠。 ②化工原料、藥物、殺蟲劑、化妝品、清潔洗滌劑。 ③金屬、首飾等。 ④動物、植物及其它。

發病機理可分為兩大類:

⒈ 原發刺激反應 接觸物本身有刺激性, 如強酸、強鹼, 任何人接觸均可在短時間內發生急性皮炎, 甚至壞死。 發病的決定因素是接觸物刺激性的強弱、濃度和接觸時間。 不同個體和部位間的差異不顯著。

⒉ 變態反應 接觸物無刺激性, 但有致敏性, 皮炎只發生在個別敏感者。 致敏期一般不少於4~25天(平均 7~10天)。 已致敏的機體再接觸特異性抗原後至出現皮炎所需時間為數小時至1天。 絕大多數變應性接觸性皮炎屬Ⅳ型變態反應, 但個別亦可由IgE介導的Ⅰ型變態反應, 且兩者可以同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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