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風可始發於任何年齡, 約半數在20歲前發病, 皮損處色素完全脫失, 呈瓷白色斑。 白斑邊緣境界清楚, 邊緣處色素增加, 毛髮亦可變白;無自覺症狀。 根據病情可分為二期:①進展期, 白斑逐漸擴大, 向正常皮膚移行, 外界刺激如摩擦、壓力、燒傷、針刺等對皮膚的損傷均可引起繼發白癜風;②穩定期, 色素脫失斑停止發展, 境界清楚, 較長時間保持穩定, 皮損邊緣色素增加, 部分患者皮損中出現以毛孔為中心的色素點或不規則色素島。
白癜風可分為3型。
局限型:白斑3片以下, 局限於1~2個部位者, 但非節段性排列。
節段型:白斑單側不對稱, 為一至數片白斑沿皮神經的走向或神經支配區分佈。
泛髮型:可包括:①顏面肢體型:白斑發生在面部和手足指, 對稱;②尋常型:白斑散發全身各處, 一般對稱;③全身型:常由前2型發展而來, 皮損面積可占50%以上, 甚至全身毛髮亦可變成白色。
白癜風可出現在身體任何部位, 多見於面部、頸部、手背和腰骶部, 好發於暴露部位。 病程慢性, 可自行緩解, 亦有持續終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