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癲癇者需要積極治療, 並且注意以下事項:
監測胎兒發育
妊娠18-24周行B超篩查胎兒畸形, 有條件者可行超聲心動檢查以排除先天心臟畸形;採用妊娠圖或隔期B超監測胎兒生長發育;妊娠30-32周後, 是否需要常規定期進行胎心監護尚有不同意見, 但若有宮內缺氧高危因素者則應及時進行監護。
慎用抗癲癇藥物
妊娠合併癲癇患者應該按規定服藥, 不得任意變動原來的有效方案, 酌情監測血藥濃度, 能測定游離藥物的濃度更好, 以維持最低有效劑量, 預防發作, 早孕反應嚴重者採用緩釋膠囊於每晚投藥,
孕期癲癇發作需要及時處理
保持呼吸道通暢, 防止吸入與外傷;原使用抗癲癇藥物者應取血測血藥濃度;首選地西泮10mg緩慢靜推隔15-20分鐘可重複應用, 總量不超過30mg, 連續發作時, 還可加用苯妥英200-300mg加5%葡萄糖注射液20-40ml, 緩慢靜脈推注, 用量依血藥濃度而定, 每分鐘注射不超過5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