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定義為妊娠20周後, 孕婦發生高血壓, 蛋白尿及水腫稱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其中高血壓指血壓升高達≥140/90mmHg, 或血 壓較孕前或孕早期血壓升高≥25/15mmHg。 因為許多正常妊娠者也表現為水腫, 故水腫也可不列其定義中。 如果只是血壓升高, 而無蛋白尿出現, 稱為妊娠 高血壓, 多指妊娠結束後血壓可以很快恢復的這部分患者。
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 嚴重影響母嬰健康, 是孕產婦和圍生 兒死亡率的主要原因。 流行病學調查發現, 初產婦、孕婦年齡多胎妊娠, 妊娠期高血壓病史及家族病史、慢性高血壓、慢性腎炎、抗磷脂綜合 征、糖尿病、血管緊張素基因T235陽性、營養不良,
根據最新研究, 可以從遺傳及免疫角度對其病因和發病機制加以一元化解說, 即由於多基因遺傳導致母體對胎兒滋 養葉抗原的低識別, 造成防護性免疫反應減弱和排斥反應增強, 使滋養葉細胞功能受損、浸潤能力下降和胎盤淺著床, 進而引起胎盤缺血缺氧以及局部細胞免疫反應 增強, 使胎盤局部出現氧化應激, 表現為脂質過氧化和釋放氧自由基, 同時釋放大量炎症因數, 啟動中性粒細胞, 直接或間接導致血管內皮損傷,
關於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降壓治療, 並不能預防子癇前期發生和改善胎兒娩出, 因為子癇前期的發生並不是血壓升高造成的, 且會因血壓降低導致頭部和子宮供血不足, 但是當血壓過高時, 降壓治療還是很必要的。
慢性高血壓的降壓治療如果已經在妊娠前就是用降壓藥物可以繼續使用, 不過要注意藥物的不良反應。 妊娠高血壓, 如果血壓不是很高, 如高血壓1、2級, 患者也沒有高血壓帶來的靶器官損傷情況, 可以不必積極降壓, 因為沒有證據表明, 降壓藥可以改善新生兒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