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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臨盆打120被拒去世 醫院賠償家屬4萬元

孕婦臨盆打120被拒去世, 竟因下雨不好走?豐都縣一名孕婦臨盆, 打120急救電話, 可豐都縣董家鎮中心衛生院的120熱線工作人員以下雨路不好走為由, 拒絕派車, 結果孕婦不幸去世, 死者家屬將醫院告上法庭。 昨天, 記者從市三中院瞭解到, 經法官調解, 醫院賠償死者家屬4萬元。

孕婦臨盆打120被拒去世 家屬怒告醫院

據瞭解, 去年12月21日淩晨5點左右, 豐都縣董家鎮大埡口村孕婦趙亞紅感覺要分娩了, 丈夫董民生便撥打了豐都縣董家鎮中心衛生院的120急救電話求救。 但值班醫生以天還沒亮、下雨天路不好走、車輛無法進村等理由拒絕出車。

當天早上7時, 趙亞紅生下一名女嬰, 但胎盤一直沒有脫落, 並出現大出血。 家人再次撥打董家鎮中心衛生院120急救電話, 醫院仍拒絕出車。

無奈之下, 家人和鄰居只好用滑竿將趙亞紅抬到距家5公里外的衛生院, 抵達醫院門口時, 趙亞紅不幸身亡。 事發後, 董民生將董家鎮中心衛生院告上法庭, 要求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孕婦臨盆打120被拒去世 家屬也有過錯

今年4月12日, 豐都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 患者與醫院形成了醫療服務合同關係, 董家鎮中心衛生院沒履行派車義務, 屬於違約行為, 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另外, 董家鎮中心衛生院有救死扶傷的義務。

儘管當天是雨天, 醫院到孕婦住家有段泥濘路, 車輛不能安全開到董家, 具有不可抗力因素, 但醫院應派車開到距孕婦住家最近的地方等候。 醫院辯稱下雨路滑, 不能完全免除其違約責任和應履行的義務。 衛生院未及時派車與趙亞紅死亡有一定因果關係, 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院還認為, 孕婦即將分娩並伴有出血, 其家人應當預見到情況危急, 在明知衛生院車輛無法到達, 等了1個多小時才找人將孕婦送到醫院, 也有過錯, 也應承擔責任。

據此, 豐都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由醫院賠償死者家屬3萬元。 死者家屬認為賠償過低, 不服一審判決, 上訴至市三中院。 近日, 經法官調解, 醫院同意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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