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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二甲嘧啶片的說明書

【藥品名稱】通用名稱:磺胺二甲嘧啶片

英文名稱:Sulfadimidine Tablets

商品名稱:磺胺二甲嘧啶片

【是否處方】處方藥

【是否醫保】否

【運動員慎用】否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為:磺胺二甲嘧啶。 其化學名稱為:N-(4,6-二甲基-2-嘧啶基)-4-氨基苯磺醯胺。

【性 狀】本品為白色或微黃色片。

【藥理作用】本品為磺胺類抗菌藥, 抗菌譜與磺胺嘧啶相似, 對非產酶金黃色葡萄球菌、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沙門菌屬、志賀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淋病奈瑟菌、腦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桿菌具有抗菌作用。 但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增高,

尤其是鏈球菌屬、奈瑟菌屬以及腸桿菌科細菌。 磺胺類藥物為廣譜抑菌劑, 在結構上類似對氨基苯甲酸(PABA), 可與PABA競爭性作用於細菌體內的二氫葉酸合成酶, 從而阻止PABA作為原料合成細菌所需的葉酸, 減少具有代謝活性的四氫葉酸的量, 而後者則是細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和去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質, 因此抑制了細菌的生長繁殖。

【藥代動力學】口服本品後迅速自胃腸道吸收, 在體內分佈廣泛, 可透過血-腦脊液屏障, 腦脊液的藥物濃度為血藥濃度的30%~80%, 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0%, 血中乙醯化率為15%~40%, 血消除半衰期(t1/2b)為5~7小時。 主要從尿排泄, 2天內50%的藥物從尿中排出, 其中約70%為乙醯化物。

【適 應 症】主要用於敏感菌引起的輕症感染,

如急性單純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用法用量】成人口服:首劑2g, 以後一次1g, 1日4次。 治療尿路感染時劑量減半。 2個月以上兒童一次25mg/kg, 一日4次, 首劑50mg/kg。

【不良反應】(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 可表現為藥疹, 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及再生障礙性貧血。 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患者應用磺胺藥後易發生, 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核黃疸。 由於磺胺藥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

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 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黃疸, 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 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 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 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 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等嚴重不良反應。 (7)噁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 一般症狀輕微, 不影響繼續用藥。 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 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 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 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 磺胺藥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 但可致命, 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異常。
治療時應嚴密觀察, 當皮疹或其他反應的早期徵兆出現時應立即停藥。

【禁 忌】(1)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由於本品阻止葉酸的代謝, 加重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葉酸鹽的缺乏, 所以該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 (4)小於2個月的嬰兒禁用本品。 (5)重度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1)交叉過敏反應。 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2)肝臟損害。 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 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應用。 (3)腎臟損害。 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 故服用本品期間應多飲水,

保持高尿流量, 如果應用本品療程長, 劑量大時, 除多飲水外, 宜同服碳酸氫鈉, 以防止此不良反應。 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 應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 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本品。 (4)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過敏的患者, 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5)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療中須注意檢查①全血象檢查, 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 ②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 ③肝、腎功能檢查。

【相互作用】(1)合用尿鹼化藥可增強本品在鹼性尿中的溶解度, 使排泄增多。 (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PABA)合用, PABA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3)下列藥物與本品同用時,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發生毒性,因此當這些藥物與磺胺藥同時應用,或在應用本品之後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4)與骨髓抑制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5)與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並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6)與溶栓藥物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7)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8)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9)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10)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後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澱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後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從而產生毒性,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在用後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磺胺藥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測,有助於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1)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致畸作用。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孕婦宜避免應用。(2)磺胺藥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本品在G-6PD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鑒於上述原因,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

【兒童用藥】由於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醯轉移酶系統未發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應用屬禁忌;由於兒童處於生長發育期,肝腎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

【老人用藥】老年患者應用磺胺藥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中常見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應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

【藥物過量】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g/ml,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毒性增強。

【貯 藏】遮光,密封保存。

【分 子 式】C12H14N4O2S

【分 子 量】278.33

【規 格】0.5g

【批准文號】國藥准字H11020092 

PABA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3)下列藥物與本品同用時,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發生毒性,因此當這些藥物與磺胺藥同時應用,或在應用本品之後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4)與骨髓抑制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5)與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並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6)與溶栓藥物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7)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8)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9)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10)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後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澱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後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從而產生毒性,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在用後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磺胺藥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測,有助於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1)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致畸作用。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孕婦宜避免應用。(2)磺胺藥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本品在G-6PD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鑒於上述原因,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

【兒童用藥】由於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醯轉移酶系統未發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應用屬禁忌;由於兒童處於生長發育期,肝腎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

【老人用藥】老年患者應用磺胺藥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中常見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應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

【藥物過量】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g/ml,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毒性增強。

【貯 藏】遮光,密封保存。

【分 子 式】C12H14N4O2S

【分 子 量】278.33

【規 格】0.5g

【批准文號】國藥准字H110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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