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國際抗癲癇聯盟分類和術語委員會修改癲癇持續狀態定義為:發作時間超過該類型大多數患者的發作持續時間, 或反復發作, 在發作間期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未恢復到正常基線。 隨著臨床試驗和基礎研究的不斷深入, SE 發作持續時間的限定從最早的 30 min 逐漸縮短至適合臨床應用的操作定義, 即每次驚厥發作持續 5 min 以上, 或 2 次以上發作, 發作間期意識未能完全恢復。
SE 是高病死率和高致殘率的神經科常見急危重症, 治療目標是迅速終止臨床發作和腦電圖癇性放電。 如果控制不當, SE 會發展成為難治性癲癇持續狀態,
RSE 也可發展為超級難治性癲癇持續狀態, 即當麻醉藥物治療 SE 超過 24 h, 臨床驚厥發作或腦電圖癇性放電仍無法終止或復發時, 定義為 super-RSE。 RSE 及 super-RSE 大大增加了病死率和致殘率。
一、金字塔底層為 SE 用藥
1. 首選蘿拉西泮:0.1 mg/kg 靜脈注射;
2. 若無蘿拉西泮, 可選地西泮 10 mg後續苯妥英鈉 18 mg/kg地西泮 10 mg靜脈注射後續 4 mg/h 靜脈泵注;丙戊酸 15-45 mg/kg
5. 磷苯妥英為新型抗癲癇藥物, 暫不作為常規推薦;
6. 值得一提的是, 靜脈通路無法建立時, 可予金字塔二層的咪達唑侖 10 mg 肌肉注射;
7. SE 終止後, 即刻予以同種或同類肌肉注射或口服藥物過渡治療,
二、金字塔二層常為 RSE 用藥
1. 推薦選擇咪達唑侖;
2. 或丙泊酚;
3. 硫噴妥鈉、戊巴比妥因藥物不良反應、臨床用藥經驗較少、不易獲取等等因素, 暫不作為常規推薦;
4. RSE 終止後, 即刻予以口服抗癲癇藥, 如左乙拉西坦、卡馬西平、丙戊酸等;
三、金字塔三層為 Super-RSE 用藥
除代表性藥物氯胺酮麻醉外, 尚需聯合多種治療方法控制, 如吸入性麻醉藥麻醉、輕度低溫、免疫調節、外科手術和生酮飲食等, 並全程在神經重症監護房嚴密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