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低下的三級預防概念是將治療、預防和干預密切的結合起來, 交互應用。 這是一個廣泛的任務, 包括生物醫學技術以及社會心理康復的應用。
在談到三級預防之前, 最好瞭解一下世界衛生組織對疾病、損傷、功能障礙、殘疾等不同名詞的概念(1981)。 疾病(disease)是病理過程;損傷(impairment)是疾病造成的心理、生理、解剖方面的異常或損傷;功能障礙(disability)或功能缺陷, 是損傷引起的功能限, 制不能完成正常活動;殘疾(handicap)是一個綜合概念, 指失去滿意的社會參與, 喪失完成社會職責的能力, 是功能障礙的後果再加上社會對個體的要求所決定的,
以智力低下為例, 苯丙酮尿症是“疾病”, 其病理過程造成腦組織的髓鞘生成障礙和神經遞質代謝異常以及臨床的認知功能障礙, , 即"損又由於智力低下而不能滿意地獲得知識, 即為"功能障礙", 此處即為智力障礙。 而“殘疾”的大小要決定於是否有特殊教育和訓練的機會, 是否被家庭和社會所接納, 是否不被歧視或排斥而可以參與家庭和社會的正常生活。 如果病兒能得到適當的教育和醫療護理條件, 發揮潛能, 就可以使他們的殘疾減少到最低限度。
發生殘疾, 包括智力低下, 重要的任務是預防, 就是通常所說的“一盎司的預防勝似一磅的治療”。
有些心理學家認為, 個體的認知發育在16~20歲時達到高峰。 以此為基線, 輕型智力低下小兒(例如IQ為60), 經過上述的家庭和社會的服務, 到成年時可以識字(達到小學4年級閱讀水準), 可以算術, 可以自給自足。 多數輕型智力低下在成年時過著獨立生活, 有職業, 結婚生子。 但他們有不足之處, 即仍有社會適應能力的缺陷, 他們雖能夠獨立生活, 但思維過於具體, 死板, 可以處理熟悉的環境, 但不善於適應改變了的環境, 從而心理障礙的發生率較高。 如果是一個嚴重型智力低下的小兒(例如IQ為40), 家庭和社會的支援以後,